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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2月25日原民教字第1150008651號函及中教大115年8月4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1152061305號函辦理。 研習對象: 1、法定研習對象以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原住民教育班之所有專任教師、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教學支援老師及聘任6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鐘點教師為主。 2、對於原住民族教育有興趣之全國中等以下各級學校所屬教師皆可參與。
其他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