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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東里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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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7條之2、第85條之1,行政院定自111年4月30日施行,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31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033461號函辦理。

二、修正內容,如夾帶檔案。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7-2條,85-1條修訂.pdf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7-2條,85-1條修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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