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資格:由本府組成遴選小組,公開遴選具下列條件者:
1、基本條件
(1)現任花蓮縣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合格教師。
(2)具備二年以上教學年資。
2、專業資格與實務經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加註雙語次專長者,優先錄取。
(2)修畢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
(3)具雙語教學實務經驗至少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甲、擔任雙語教學各領域相關科目授課教師。
乙、帶領雙語教學教師團隊共同備課。
丙、參與或主導雙語教材研發。
其他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