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909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開課工作期程、教學指導教師實施計畫、課程級別評估實施計畫、遠距直播教學實施計畫、開課快速指南、開排課3步驟及Q&A等相關資料各1份,請各校據以辦理。
三、為確保學生選習新住民語文課程權益,請各校依前揭期程妥為規劃115學年度課程開設事宜,並落實相關配套措施。
四、請各校確實掌握開課時程,並依規定辦理課程申請、開設及相關作業,以利課程順利推動。
五、相關課程資訊將公告於「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請各校留意最新訊息並配合辦理。
其他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