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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東里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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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 教務處 | 2026-03-28 | 點閱數: 79

 

(一)實施對象:本府轄屬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 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且含任期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二)本縣分2梯次辦理,第2梯次只辦理115年度臺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
(三)執行期程: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其他資訊,詳如附件。

  • 【語文教育】「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文).pdf
    1) 【語文教育】「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文).pdf
  • 【語文教育】「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申請表).odt
    2) 【語文教育】「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申請表).odt
  • 【語文教育】「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名冊).odt
    3) 【語文教育】「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名冊).odt
  • 【語文教育】「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計畫).pdf
    4) 【語文教育】「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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