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115年3月2日障盟(115)字第020號函辦理。 |
| 二、 | 我國自103年公布並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及《身心障礙者全力公約施行法》,然身心障礙兒少參與公共事務仍受限,為提升身心障礙兒少參與,辦理旨揭活動,鼓勵及培力身心障礙兒少表達意見,瞭解自身權利,培養自信心及參與社會。 |
| 三、 | 本次活動結合戲劇,培力兒少以多元方式進行自我倡議及自我表達: |
| (一) | 時間:115年5月23日至24日。 |
| (二) | 地點:北投會館(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8號)。 |
| (三) | 報名截止日為115年4月7日,相關資訊及簡章報名表連結:https://reurl.cc/eVjNYm。 |
| 四、 | 本案聯絡人蕭珮姍研發專員,02-25110836分機225,peishan@npo.enable.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