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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課程資訊如下:
(一)參與人員:
1、中小學教師-已具有美感學習經驗者(優先錄取)。
2、行政人員(包含a.縣市承辦美感教育行政人員、主管與候用校長;b.學校校長、主任與組長)。
(二)日期:115年01月26日至27日(星期一、星期二)。
(三)地點: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臺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4號)
其他資訊,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