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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求青春無菸害,提醒您合法吸菸年齡已提高至二十歲!
  • !!!拿麼厲害!!!113年花蓮縣縣運五人制足球比賽女子組榮獲第一名,感謝蔡莉真教練帶領!!
  • 交通安全五大禮儀:1. 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 2.車輛遵守停讓,人走在斑馬線上 3. 遵守號誌,綠燈秒數夠再過 4. 專心過馬路,不要滑手機 5. 車子在走,停讓要有
  •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提醒您現已全面禁止電子煙,合法吸菸年齡提高至二十歲,並擴大禁菸場所至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
  • !!!診正優秀!!!113學年花蓮縣全國中小學小論文專題暨本土使命是行動研究競賽榮獲金獎!!!!感謝古沛文老師與901謝O柔、吳O諄、洪O芸之付出與努力。
  • 追求青春無菸害,提醒您合法吸菸年齡已提高至二十歲!
公告 管理員 - 教務 | 2019-05-03 | 點閱數: 596

 

  1.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8年5月2日師大公領字第1081011664號函辦理。
  2. 活動時間及地點:(一)時間:108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6時30分。(二)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綜合大樓509國際會議廳(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位置圖及交通資訊請參閱附件)。
  3. 報名事項: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2602553),以利核發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登錄研習時數5.5小時,報名期限至108年5月24日(星期五)止。
  4. 參加人員:(一)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團國中、國小召集校長、輔導員及相關人員等至少派兩名參加。(二)對人權教育有興趣之國中小學教師。
  5. 請准予「人權教育輔導團」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相關經費由本縣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相關計畫項下支應。差旅費及代課費請分別檢附下列資料,於工作坊課程結束後2週內報府:
  6. (一)差旅費:1.出差報告單 2.出差報告表 3.收款收據4.核定函。
  7. (二)代課費:1.月報表2.印領清冊3.收款收據4.核定函。
  8. (三)若同時請領代課費及差旅費,請檢附2份核定函及收款收據。
  9. 非人權教育輔導團之參加人員,請本校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假,課務自理。
  10. 檢附「107學年度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年度研討會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
  11. 注意事項:(一)研討會場地無專屬停車場,請使用大眾交通工具前往。(二)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杯、環保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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