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12720A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訂於113年10月2日(星期三)至10月3日(星期四)假集思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周年系列活動之一,邀請日本及韓國有關犯罪被害人保護之專家學者發表該國保護業務之制度與實務,期能透過國際交流研討,精進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與實務工作。 三、 請各校踴躍參加,報名請聯繫活動承辦人朱小姐,電話:(02)2736-5850,電子信箱:cihyrgc@av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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