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立東里國民中學

:::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管理員 - 學輔處 | 2023-08-21 | 點閱數: 303

一、依據教育部112811日臺教社()字第1120078742號函辦理。

二、該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38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稱強制險)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

三、11111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考量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使用族群,以學生及高齡者居多,敬請協助廣為宣導,以強化學生及高齡者對於強制險之認識。

四、旨揭宣導短片,可至該基金網站(路徑:首頁/教育宣導/多媒體宣導,網址https://www.mvacf.org.tw/Media 下載。

:::

左邊區域內容

OpenID登入(查看校內公告文件)

快訊

行政公務連結

公告欄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