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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39880號函辦理。 |
| 二、 | 為協助國民中學教師進行生涯發展教育特色教學活動,進而引導學生進行生涯規劃。國教署特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發相關創意教具教材,並分北中南3區辦理旨揭研習。 |
| 四、 | 請學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 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