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最高檢察署111年10月6日台文字第11112003110號函辦 理。
二、為達到反賄選宣導分眾分流之成效,旨揭海報電子檔,惠 請協助運用各式管道宣導,將反賄選理念深植年輕族群, 傳達正確之法治觀念,提高公民意識。
三、請透過FB粉絲團、LINE等官方社群軟體或網站,或放置機 關外部網站、電子看板等多元管道宣傳周知,
四、另惠請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協助函請各級學校下載旨揭電子 檔宣傳海報,張貼於各級學校入口網站協助宣導。
五、旨揭宣導電子檔海報,網址連結如下:https://www.hlh.moj.gov.tw/291402/291438/291444/1001892/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