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08386號函辦理。 |
| 二、 | 國教署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學校健康促進實施計畫內容,菸害防制為國中、高中學校必選議題,檳榔危害防制為自選議題,為瞭解各縣市辦理是項議題之相關需求,統整全國辦理菸檳危害防制議題學校名單,藉以提供各項教育資源。 |
| 三、 | 旨案調查項目如下: |
| (一) | 推薦申請「菸檳防制教育推廣計畫」或「反菸拒檳教育亮點策略」經費補助學校。 |
| (二) | 推薦「送愛到學校」師長增能研習需求學校。 |
| 四、 | 每縣市至少需推薦1所學校申請「菸檳防制教育推廣計畫」或「反菸拒檳教育亮點策略」經費補助,核定受補助學校於計畫實施完成,需參加本計畫績優成果評選,展現縣市政府對菸檳防制教育成果。爰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請於111年9 月15日前逕向教育處提出申請。 |
| 五、 | 有關「菸檳防制教育推廣計畫」、「反菸拒檳教育亮點策略」申請案及「送愛到學校」師長增能研習等細節,俟調查完成後另函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