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 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
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 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 習品質,
爰擬定本選拔實施計畫(如附件),以達激勵優 質教師及凝聚績優團隊向心力。
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以下學校團隊,每校以1團隊為 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
每1團隊應由3位(含)以上 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6位)。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共三組,各組分 別評選。
(三)報名方式及報名時程:
1、由縣府教育處推薦(非跨校團隊):
(1)花蓮縣所轄各國小、國中及高級中等學校,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分別每組推薦1至10個團隊,
學校不得自行報名。
(2)報名時程:即日起至111年6月15日(星期三)截止前檢齊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
以郵寄方式逕寄縣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承辦人潘小姐(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連絡電話:8462860分機572。
2、自行報名(跨校團隊):
(1)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2校以上組成)。
(2)報名時程: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星期四)截止前檢齊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
以郵寄方式逕寄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綜合3館3樓),
聯絡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8。
3、評審標準:以「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 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
與校內外海 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之5項次 予以評分。
4、獎勵: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特優1至5隊、優等1至5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
並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獎狀一紙,
特優隊伍另核發獎金新臺幣1萬2,000元,並由本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本獎金依據
「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規定辦理,該獎支給條件須符合
「獲獎人或獲獎團體數占參賽人或參賽團體數之比例應在20%以下」規定情形下發予獎金。
(2)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薦送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