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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榜

  • !!!賀!!!太平洋盃111學年度全國中小學網路小論文專題暨本土使命式行動研究競賽,九年一班胡O卉、八年一班陳O妤同學榮獲B組本土關懷優選,感謝古沛文老師用心的指導。
  • 恭喜!花蓮縣縣長盃中小學聯運暨全中運選拔田徑錦標賽,九年一班胡O雅榮獲國女組跳遠第五名,八年一班鐘O昇榮獲國男組200公尺第七名,八年一班李O玲榮獲國女組100公尺第七名及國女組200公尺第八名,感謝何姿含老師的細心指導。
  • !!!賀!!!111學年花蓮縣富里鄉語文競賽 寫字第一名 八年一班 潘O燕 作文第二名 九年一班 朱O蓁 字音字形第二名 九年一班 胡O卉 感謝張詩韻老師、王宣文主任指導
  • !!!賀!!!黃絜巾老師指導學生參加111學年小小攝影師的三個大夢,九年一班胡O卉、九年一班朱O蓁同學榮獲佳作,感謝黃絜巾老師用心的指導。
  • 賀!111學年度花蓮縣語文競賽 潘O燕同學榮獲國中組寫字優等 感謝王宣文主任指導
  • !!!賀!!!黃絜巾老師指導學生參加111年度花蓮縣學生英語文競賽,九年一班胡O卉榮獲英語造句特優,感謝黃絜巾老師用心的指導。
  • !!!賀!!!張詩韻老師、王宣文主任指導學生參加2022第九屆有機生活營──食農教育園遊會學習回饋作品評選,九年一班胡O卉、七年一班李煜勻榮獲佳作,感謝張詩韻老師用心的指導。
  • !!!賀!!!八年一班全體同學參加111學年英語動態競賽 英語歌唱比賽,榮獲甲等,感謝古沛文老師、黃絜巾老師的細心指導。
  • !!!賀!!!112年花蓮縣富里鄉語文競賽,八年一班 吳O樺榮獲字音字形第二名,八年一班 潘O晏榮獲國語演講第二名,七年一班 田O涵榮獲布農語朗讀第二名,感謝王宣文主任、高麗花老師的細心指導。
  • !!!賀!!!111學年校內語文競賽字音字形,第一名 八年一班 陳芊妤,第二名 九年一班 胡巧卉,第三名 九年一班 朱莉蓁,感謝張詩韻老師的細心指導。

東里國中試場規則

公佈欄 / 2023-06-28 / 點閱數: 365

東里國民中學實施學科測驗學生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

類別

違反試場規則事項

處理方式

國、數、英、社、自

寫作測驗

第重

一舞

類弊

:行

一、由他人頂替代考應試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依校規論處。  

二、脅迫其他考生協助舞弊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

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依校規論處。

一、惡意擾亂試場內、外秩序,情節嚴重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

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二、涉及集體舞弊行為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

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三、交換答案卡(卷)、試題本作答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

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四、涉及電子舞弊情事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

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五、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實明確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

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六、測驗結束後逾時交卷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七、未依規定攜出答案卡(卷)

、試題本經查證屬實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八、交卡(卷)後強行修改

答案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一、故意汙損答案卡(卷)、

損壞試題本,

扣該生該科測驗10分。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二、於測驗正式開始後遲到逾15分鐘入場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10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三、測驗正式開始後未依規定

時間強行出場,不服糾正

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10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四、交換座位應試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10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五、提早翻閱題本、提前作答

或逾時作答,經制止後停止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5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六、將行動電話、呼叫器放置於試場內,發出響聲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5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七、攜帶電子錶、計時器等計時物品,發出鬧鈴響聲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5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八、違反試場規則、秩序,情節輕微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5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九、非應試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或補習班文宣品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呼叫器、MP3、MP4、收音機等計算及通訊器材未依規定收拾妥當而經監試人員發現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0分。

並將違規物品收取送至學務處代為保管至放學。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十、測驗進行中與試場外有手勢或訊息聯繫行為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0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附註:

一、若有本表未規範而影響到測驗公平、考生權益之事項,應提學生成績評量會議討論。

二、凡涉及本表各項舞弊或違規行為者,除通知考生本人外,並另行書面通知家長究辦。

 

 

  •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公佈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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