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10月8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145149號函辦理。 |
二、 | 學校化學物質使用種類繁多,為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對化學品有不同層面管制及法規要求,教育部持續辦理學校化學物質管理及申報系統操作說明會,邀請行政院環保署、勞動部等中央主管機關進行法規內容要項講授,同時進行系統操作說明,並由學者專家進行安全資料表介紹。另因應「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於109年7月3日修正發布,為使學校明瞭法規異動性與後續法規應辦事項,本部亦安排修法說明,以協助學校全面掌握各部會對化學品管理的最新法規動向資訊與申報、報備等系統操作方式。 |
三、 | 本梯次說明會分為北中南三場次,資訊如下: |
(一) | 時間、地點: |
1、 | 109年11月5日(星期四)(北區):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五會議室。 |
2、 | 109年11月10日(星期二)(南區):高雄國際會議中心4樓407會議室。 |
3、 | 109年11月12日(星期四)(中區):財團法人臺中世界貿易中心(301會議室)。 |
(二) | 報名期限:即日起開始至10月23日(星期五)為止,若報名踴躍,人數提早達100人即截止報名。 |
(三)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W33tc2j5ZmJM86M1A。 |
(四) | 各場次將核發6小時教師在職進修之研習時數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參加場次為半天場核發3小時)。 |
四、 | 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出席。 |
五、 | 相關議程內容請參考附件。倘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黃馨儀小姐;聯絡電話:03-5918010;電子郵件:cynthia.h@itri.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