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99838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花蓮縣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
三、 | 研習相關訊息如附件。 |
四、 | 研習人數:因場地空間有限,研習人數為40人,不開放現場報名。 |
五、 | 研習對象: |
(一) | 國教輔導員:以本縣各領域 、議題輔導團員為優先對象,有意願參加的輔導團員於報名截止前五日完成報名,依據報名順序錄取。請學校准予輔導團員公(差)假辦理及課務排代,相關經費由「花蓮縣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項下支付。 |
(二) | 一般教師:依據前項截止前五日報名之員額,調整一般教師可參加人數,並依教師報名順序錄取,請學校准予參與教師公假辦理。 |